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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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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星平台注册(全站)ios/安卓版全站下载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埔村布厂南9巷春达针织厂,晚上8、9点左右作业,白天不定时作业,生产时染色工艺配料产生刺激性气味。

  潮南区组织区环保局、经信局、质监局,峡山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举报件进行调查。经查:(一)举报件中反映的“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春达针织厂”位于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三片西26号,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者庄灶春,主要从事配套染整涤纶纱线项目,为潮南区在管配套印染企业,配套有相应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锅炉配套有烟气治理设施,于2014年通过环保部门整治核查验收,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二)对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春达针织厂,区环保局按照规定落实监管执法措施,月度开展现场监察,年度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并落实企业季度开展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年度开展锅炉烟气排放情况的监测。今年以来,废水、废气监测达标。(三)9月7日检查时,该厂由于锅炉故障没有生产,但污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巴氏槽排放口有废水外排,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该厂明显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偷排漏排生产废水等违法排污行为;检查发现该厂配料房仅设有一尺见方小窗面向厂内,可闻到些许气味,配料产生工艺废气通过厂区窗口自然扩散,区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厂加强厂区通风排气落实整改,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经巴氏槽污水排放口外排的废水取样监测;区质监局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厂存在违反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区经信局没有发现该厂存在落后产能设备。9月11日区环保局组织复查时,该厂已通过在原有窗口增加排气扇,并通过厂区屋顶加装多个排气扇加强通风,原有的些许刺激性气味已基本消除;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该厂废水达标排放。

  潮南区陇田镇乌石村旁边小龙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山路两旁,近几年直到现在每天都有几辆卡车运输垃圾(包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到这里倾倒,每天都有小范围的垃圾露天焚烧,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给周边群众造成很大的影响。

  潮南区组织区城管局、水务局、交通局、环保局,陇田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联合检查,举报件中反映的“潮南区陇田镇乌石村旁边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五沟水库,并不是小龙溪水库。现场勘查未发现乌石村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倾倒及焚烧垃圾现象,但发现饮用水源保护区外通往深山的道路两侧有两堆工业及建筑垃圾。陇田镇现场组织人力、挖掘机等机械进行清理、清运,已全部清理整改完毕。区环保局监测站技术人员现场在五沟水库提取水样送检,9月13日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区水务局落实大龙溪水系工程管理处加强巡查,强化对库区范围的管理力度。区纪检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于9月13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立案2人。

  潮南区峡山街道龙美村东环路24-29号福万家超市隔壁盛德红木厂,早上8:00-晚上八九点不定时作业,产生的油漆气味、打磨的粉尘以及机器产生噪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潮南区组织峡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查,举报件中反映的“盛德红木厂”位于潮南区峡山街道陇美村东环路3号,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金海木业工艺厂,主要从事木家具、木雕、硬木制品加工项目,生产设备有木工铣床、带锯床、压刨床、雕刻机床、喷漆***等。该厂已委托广东同济华康环境工程服务中心设计建成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但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置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但车间堆满生产原材料。区安监局检查发现该厂存在安全隐患;区消防大队发现该厂存在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问题。峡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现场落实供电部门对该厂生产三相电源实施强制断电,区安监局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区消防大队对该厂经营者进行约谈,并要求该厂恢复生产前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至9月12日,该厂已拆除并清空生产设备。区纪检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于9月13日对有关责任人立案2人,批评教育1人。

  潮南区仙城镇老五乡村豆干饭店门前道路两边新建加高了地基的建筑物,地基加高30公分,导致道路呈拱形,因举报人与豆干饭店共墙,废水通过共墙流进举报人家里。另外豆干饭店后面空地搭建铁皮屋,内有发动机产生噪声,不定时有电焊、油漆产生废气污染。

  潮南区组织仙城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查:被举报的“豆干饭店”位于潮南区仙城镇老五乡社区许厝村水库沟路,是钢筋混泥土建筑两间铺面,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从事餐饮经营,经营者:胡锡史。经查,该小排档配套有简易废气收集设施,厨房油烟经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洗碗污水排入下水道。现场调查时,举报人主动到现场协助调查,反映由于豆干铺间门前地埕高于举报人铺间门前地埕30公分,导致下大雨时生活污水和雨水混合后流入其铺间内;因邻居前几天在搭建临时停车棚,产生噪声、油漆气味,现临时停车棚已完工,噪声、油漆气味已消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铺间周围排水沟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工业废水汇入迹象。区工商局检查发现该小排档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区环保局已责令“豆干饭店”负责人进一步规范油烟废气、污水收集措施,并落实仙城镇结合创文强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铺间地埕高低纠纷相关问题,促成邻里和睦互谅;区工商局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小排档完善相关手续。

  龙湖区翠英庄龙都雅园附近龙都幼儿园食堂烟囱早上九点过后作业时排放油烟气味,周围都是住宅区。

  经查:该幼儿园已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名称为“汕头市龙湖区龙都幼儿园”。该园面积约2270平方米,园内设有1个食堂供应学生及教师职工午餐,已取得龙湖区食药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厨房面积约40平方米,设有2个燃气炉灶。食堂配套有油烟收集罩及鼓风机排气设备,但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检查时该厨房中的燃气炉灶正在使用,使用时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向厨房窗外下方地面排放。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认真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9月8日向该园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园立即停止产生油烟污染的项目的使用,限期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防止对附近居民正常生产环境造成污染。该园于9月11日完成整改内容,由北京耀邦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园食堂厨房安装了YB-JD-12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式投入使用。9月12日区环保督察案件联合执法队联合新津街道再次到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园已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经对比该园提供的油烟净化设备的检验报告书,该油烟净化设备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金平区福祥新村4栋楼下李名升便利店对面的老爷庙,每日焚烧钱纸产生浓烟和纸屑,时间集中在早上8、9点。

  金平区政府接件后落实新福街道牵头区民宗局、环保局、公安分局新福派出所、城管局等部门到现场执行处置,处置意见如下:1、对焚烧塔、焚烧炉进行封存。2、不准许现场梵烧钱纸,每日的钱纸要求老爷庙管理者统一集中运往专门地方进行焚烧。3、落实辖区居委会每日加强巡查监管。4、老爷庙管理者表示同意和全力配合街道的工作,加强管理,承诺不扰民。目前,焚烧塔、焚烧炉已封存,且老爷庙管理者表示同意和全力配合街道的工作,加强管理,承诺不扰民。该案反映问题已得到解决。

  举报澄海区莲东西二路汕头市澄海区联顺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作业产生的气味扰民,下午三点钟以后到五点钟气味最浓,不知是否有气味回收设施,担心影响附近幼儿园小朋友健康;2、生产残留的油膜桶、油膜罐未经处理直接放在路边垃圾桶;3、印刷工艺、印刷板的冲洗废水是否经处理后排放;4、该厂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的汕头市澄海区联顺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莲下镇建阳村大海门工业区,法人代表陈波,公司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约6660平方米,主要从事吸塑加工及配套,配套电动冲床10台,吸塑机8台及配套设备一批,丝印车间3个。经查,该公司有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但涉嫌超范围经营;用地符合莲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尚未完善用地手续;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但未能提供相关报建手续;3个丝印车间分别配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有设置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化品没有设置独立仓库,电动冲床皮带轮没有防护罩,配电房“三防”设施不到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下班停产,检查时没有发现路边存在生产残留的油膜桶和油膜罐;该公司没有配套印刷工艺、印刷板冲洗工序;已完成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备案工作,但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一楼楼梯口室内消火栓被遮挡,二楼楼梯间出口插销上锁、通道堵塞,各楼层皆存在个别应急照明灯未通电,个别消防安全指示标识不亮的情况,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好用。针对以上情况,1.区工商局对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变更)通知书》。2.区环保局现场要求该公司规范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尽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9月15日经复查,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已按规范进行设置并取得排污许可证。3.公安消防支队澄海区大队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消火栓周边杂物,划出标志线,保持消火栓周边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杂物,保证室内消火栓显眼;保持楼梯间门畅通,不能上锁插销,清理通道杂物,保持通道通畅,便于逃生;对整栋厂房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好用的保持通电状态,损坏的设施要立即更换,保证设施好用。经9月13日复查,已整改完毕。4.区国土局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5.区住建局对其立案查处。6.区安监局对其立案查处。7.莲下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针对现场发现的生产车间封闭不到位、废气处理设施漏气、危险废物存放不规范等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尽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9月12日经复查,该公司已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澄海区盐鸿镇上社区东方锆业作业高峰时间段为凌晨12点以后到三四点,生产时废气、废水排污严重。另周边的冷冻厂及一家食料厂气味扰民。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企业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鸿分公司、汕头市澄海区炼丰冷库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炼锋鱼粉有限公司。其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鸿分公司主要生产锆系列制品;经查,该司于2017年8月19日自行停产至今,目前正在进行全面设备更新,液氨罐区及氨水配置间正在整改中,煅烧车间等主要生产设施集中的车间正在进行污染治理设施的配套完善;该司已完善国土、住建、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汕头市澄海区炼丰冷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品冷冻;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国土手续完备,未办理住建相关手续,涉嫌消防“三合一”;公司目前处于生产调试阶段,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放且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进一步扩容升级。汕头市炼锋鱼粉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鱼粉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环保手续完善,现场没有生产,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完善车间废气和除臭系统建设;因国土手续未完善已被国土部门查处并责令理顺用地手续;建筑物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对三家企业作出如下处理:1.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鸿分公司,区环保局要求其尽快完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对汕头市澄海区炼丰冷库有限公司,区环保局要求其尽快完善环保验收手续;区住建局和消防部门将依法对其查处。3.对汕头市炼锋鱼粉有限公司,区环保局要求其尽快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区国土局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依法处理;区住建局现场责令停止建设,并将依法进行处理。

  潮阳区谷饶镇华光村三十二米路集潮网吧对面有个无证屠宰场设在居民区内,作业时间段白天11点-2点,晚上凌晨3点-7点杀猪噪声,气味扰民持续半年。

  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谷饶镇政府及区环保、农业、畜牧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该场所位于谷饶镇华光社区三十二米路集潮网吧对面,经营者为张秋辉,经营场所是民宅用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没有加工生产,也没有存放生猪及加工成品,现场配套有1台脱毛机,且地面有水迹,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经核实,该场所在谷饶镇部署全面打击违法环境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已于2017年8月30日被依法实施强制断电措施。9月9日,联合执法队已现场责令该场所停止生产,并依法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区农业局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落实做好***检查工作。区畜牧局继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场所重新经营。目前,该件相关调处工作已落实到位。

  潮阳区谷饶镇华光村前进路张浩然染厂(今尚儿针织厂东面、祥光针织公司正对面),长期染色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门口排水沟,并且产生臭味,白天晚上都有不定时生产。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场所位于谷饶镇华光社区前进路,经营者为张浩然,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镇干部和华光社区干部证实,8月28日谷饶镇政府在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时,发现该场所1楼存放3台圆筒定型机,但没有生产,现场责令业主张浩然自行拆除定型设备。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共有3层生产车间。其中,1楼没有生产设备,但有定型生产的痕迹;2、3楼正在从事织带加工生产。现场未发现其他污染源。9月9日,联合执法队已现场责令该场所停止生产,并责令经营者按相关规定申办环保手续。区环保局已依法启动立案处罚程序,拟对其处行政处罚人民币10万元罚款。谷饶镇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场所停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继续对华光社区生产场所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转办件相关调处工作已落实到位。

  潮南区司马浦镇司英路下便路口,距离司马浦镇镇政府大致900米远,存在一个将近800平方米的石灰露天焚烧区,大概有三十几年的历史,每天晚上9点钟后开始焚烧,创文期间如遇检查延迟至11点钟后开始焚烧。使用的燃料是服装厂生产残留的碎布、边角料,每次焚烧周边环境及上空都是一片白茫茫的烟雾,产生的气味使附近的居民有咳嗽的反应。焚烧区位于高压电线下,对面还有一私人加油站,给周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潮南区组织司马浦镇人民政府,区经信局、安监局和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查,举报件中反映的“潮南区司马浦镇司英路下便路口灰窑”位于司马浦镇下店路口(大布乡路口对面),主要从事贝壳灰加工生产,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任何行政许可手续,经营者连汉武,该工场主要配套一个面积约15平方米的烧灰窑(位于高压电线下),主要燃材料为谷壳,没有配套任何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工场已于9月7日在司马浦镇政府督促下自行对烧灰窑进行拆除,只剩下简易铁皮工棚,现场堆放有几堆生产原材料,经仔细勘查未发现有碎布和边角料燃烧的现象。经排查,该工场斜对面有一非法加油点(铺面),存在安全隐患。联合检查组现场组织人力、挖掘机等机械,对该工场简易工棚及烧灰窑进行彻底拆除,夷为平地,并组织对工场贝灰等生产原料进行清理、清运,对场地进行平整并于当天下午组织进行复绿,种上农作物;区经信局牵头对非法加油点(铺面)进行清理取缔,将罚没油品和装油工具进行妥善封存。区纪检部门对该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于9月13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4人,立案1人。

  濠江区南滨路东面华能汕头电厂的两个烟囱和煤堆厂,产生的粉尘使整个汕头北岸上空都是煤灰,影响汕头的空气质量。

  经核实:该区域范围包括两家市管企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及汕头港务集团第四公司的煤堆场;周边还存在3家区管煤堆场,分别是汕头天亿有限公司、汕头市柏诚贸易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南方水煤浆有限公司。濠江区政府牵头召开现场会议,对礐石街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要求。区城建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分别对港务集团第四公司以及周边3家区管煤堆场企业作进一步现场调查取证,分别向汕头市天億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柏诚贸易有限公司2家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粉尘污染消除工作。同时责令2家企业对场内的存煤清理制订整改方案,清理完毕。在清理期间不准再进煤,落实好各项防尘措施。9月12日对汕头市南方水煤浆有限公司下达《环境监察通知》(汕濠环监函〔2017〕01号),责令该公司完善防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场区道路清洁,确保场内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环境于9月8日现场检查:华能汕头电厂的3台机组均正在生产,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异常排污情况;经查阅9月以来污染源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该厂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该厂用于运送煤炭的煤船为配备密封式卸船装置的自卸船,厂区所有输煤廊道均采用防尘罩进行全密封,配套建设有全密封储煤罐;现场检查时煤码头没有进行装卸煤作业,应急煤堆已采取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未发现煤堆场及码头存在明显扬尘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煤场管理,加强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尽量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市环保局对汕头市港务集团四分公司进行检查,现场码头装卸业务正常,场内正在进行装车作业,没有筛煤作业。经查,港务集团第四分公司煤码头采取以下抑尘措施:一是在煤炭装卸、堆场、作业区安装喷淋系统,强化煤堆定点喷淋,增加场内道路洒水频次。同步采用粘结性抑尘剂通过机械化喷雾,对煤堆进行喷洒抑尘。二是对车辆出口冲洗设施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出港车辆清洁,并对运煤车厢进行覆盖,防止煤炭撒漏,减少二次扬尘污染;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四是近期堆场安装了防尘网。根据常规和监督性环境监测结果,该码头排放大气污染物符合国家控制标准,对市区环境影响明显减少。市环保监测站现场监测时华能汕头电厂边界监控点颗粒物浓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边界监控点颗粒物浓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9月12日,市环保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华能汕头电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该厂3台机组正在运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异常排污情况,在线监测系统正在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下来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上述两个单位的监管,督促上述两个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另外,通报濠江区建设环保局,要求对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周边非法煤堆场进行清理整治。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非法煤堆场进行排查、清理整治,消除环境污染。

  潮南区两英镇古厝村秋风水厂前(龙岭中英文学校周边)存在乱倒建筑污泥现象,作业时间白天8点开始-晚上12点。

  潮南区立即组织两英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城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调查核实,古处村应是古厝社区,古厝社区秋风水厂前(龙岭中英文学校周边)确实存在垃圾、杂物、污泥的情况。针对该地方被倾倒垃圾、杂物、污泥的问题,两英镇人民政府立即落实古厝社区组织清理整治及整改复绿;古厝社区现场组织人力,出动挖掘机7台次、推土机2台次,铲车2台次,后八轮汽车11辆次,对该位置倾倒杂物垃圾出入路的垃圾和对倾倒的污泥进行清理清运;9月12日联合复查时,该处已清理完毕,并植树200棵予以复绿。

  澄海区凤翔街道北港村内围片四直5号,在居民住宅区内有一生产玩具小作坊,从早上8点开始作业至晚上1点甚至更晚,生产作业时液压打气的机器设备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工场为卢武汉吹瓶加工场,位于澄海区凤翔街道北港内围片四直5号,主要从事塑料吹瓶加工。在此之前凤翔街道已配合区环保局对该加工场进行查处,责令其停业整改,业主也以书面承诺搬迁。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还没有搬迁仍在加工生产。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作出如下处理:1.区环保局联合凤翔街道对该加工场进行断电、查封。2.区安监局责令其停产搬迁并进行查封。

  澄海区盐鸿镇上社乡有一条臭水沟从九溪桥莲花山前排到上社乡区域,每天都有排水导致产生臭味。

  澄海区盐鸿镇政府立即组织专门调查小组对转办件展开调查。经查,转办件中提到“臭水沟”为莲花山专线排污沟,该排污沟主要接纳莲花山矿区山前库排水,并汇集沿途部分工业企业排水和饶平县部分村居农业、生活污水。对于该区域,澄海区已经在前期制订方案,印发了《汕头市澄海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盐鸿片区环境质量行动方案》(汕澄府办【2017】121号),决定在盐鸿镇范围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盐鸿片区环境质量行动”,有效解决盐鸿片区环境突出问题。区环保部门每月均开展对该水沟水质的监测,不久前区政府投入200万元对该片区沟渠进行整治。在9月8日第一批来电第8号转办案件办理时,澄海区由环保、公安、安监、质监、消防、住建、国土、农业、盐鸿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已经对该区域进行现场检查。9月9日检查时,该排污沟山前库段水体清澈,至上社拥军路段水体颜色加深,到九溪桥汇入饶平县钱东镇新乡村污水后,颜色加深,有臭味。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鸿分公司已于2017年8月19日自行停产至今,目前正在进行全面设备更新,液氨罐区及氨水配置间正在整改中,煅烧车间等主要生产设施集中的车间正在进行污染治理设施的配套完善;未发现该区域有企业进行违法排污;另外,上游莲花山来水已经结合莲花山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行治理,工程正在有序开展中。针对以上情况,澄海区采取以下措施对该排污沟进行整治:1.贯彻落实《汕头市澄海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盐鸿片区环境质量行动方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盐鸿片区环境质量;2.加快推进莲花山矿区整治工程,落实山前污水治理工程,减轻对下游的污染。3.加强对该排污沟的清理,打捞漂浮物,畅通沟渠。4.加强与饶平县钱东镇衔接,早日解决跨界污染问题。5.强化对“臭水沟”环境质量监控,为环境治理提供依据。

  澄海区南港村凤翔街道出海口有两处电镀厂,电镀废水直接排入出海口,导致出海口约3、4千亩紫菜养殖场受到污染。电镀水排放时间集中在白天6点到8、9点左右,晚上也有不定时排水。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电镀厂为卢沛群(简易厂房)和王合建(简易棚),卢沛群(简易厂房)位于澄海区凤翔南港十五围片,该电镀厂已经于2017年6月29日由区环保局会同凤翔街道进行取缔。王合建(简易棚)位于澄海区凤翔南港十四围片,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简易棚外面有少量废弃电镀管,简易棚内没有发现任何电镀生产设备,只有水产养殖工具。针对以上情况,区环保局和凤翔街道将加强巡查,发现一宗取缔一宗,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作出后续处理。

  澄海区莲华镇东浦村农家乐大自然旅游区旁边2家塑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引起附近居民身体不适;生产过程废水直接排入农田里。废水排放时间在早上8点至下午5点,气味晚上7点半后最浓烈。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企业“2家塑料厂”均为汕头市澄海区城得塑料制品厂,负责人为麦藩城,该厂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东浦村湖内片方蓝下,主要从事二料加工,占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经查,该地属规划建设用地,目前查无合法用地手续,现场检查时,配套3条塑料(二料)漏料机、2套废膜清洗装置,3台粉碎机及相关生产设备,主要从事废旧塑料(二料)漏料及清洗加工生产。现场没有生产,没有发现任何人员,一车间仍有废水外排,区环保局现场取水样进行监测。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作出如下处理:1.莲华镇政府现场对其进行查封和断电。2.区环保局依法对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同时要求莲华镇进行取缔。3.区住建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4.区国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目前业主正在完善用地手续,行政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9月14日经复查,该制品厂已停产

  澄海区隆都镇雀巷村一猪皮加工厂排放污水产生臭味,致连接雀巷村和前埔村之间的水沟产生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澄海区联合调查组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鹊巷村的春源副食品厂和兴泰食品厂两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查明上述两家企业均有生产许可证。二家企业现场均无废水排放,均在去年底前按市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求到区环保局办理报备案手续,但尚未补充完善资料,区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现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针对群众反映的排水沟污染问题,经查该连片环境整治的污水处理站已完工,正在试运行,区环保局对该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取水样监测。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9月10日的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对此,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及隆都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食品企业,杜绝违法排污行为,同时要求该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加紧调试,确保早日达标排放。隆都镇政府按照创文强管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特别是鹊巷村内沟渠水体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环境卫生。鹊巷村经联社还与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废弃油指协议书》,协调辖属各猪皮生产加工者将废弃油脂交由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确保废弃油脂不乱排放入沟渠,污染环境。

  澄海区盐鸿镇有一条排水沟流经中社村、上社村、港头村、上厝村,投诉者称上游有东方锆业公司以及其他企业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水沟,导致水体有颜色,有刺激性气味,晚上八点多开始味道极其难闻。

  该案与第二批2号反映的情况内容相同,调查处置情况同上。接下来,澄海区政府将落实责任部门继续跟进该案件的处理情况,并将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依时上报,直至案件办结。

  濠江区会汀港市场附近的会汀港沟因附近的居民生活废水、养殖业及小作坊产生的废水长期直排到沟里,沟里的污泥产生浓烈气味,在每天晚上8点后气味特别浓烈,饮用井水也被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经查,该案件反映的臭味来源于会汀港排洪沟。该排洪沟确因污染而出现水体发臭发黑的现象,会汀港排洪沟的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污水。会汀港周边并无存在工业区,未有工业用水排入。在未能启动会汀港整治工程情况下,于9月10日上午核实雇佣挖掘机,东风车灯大型机械,对沟渠进行清理疏浚,清理垃圾杂物。启用抽污泵将沟底淤泥进行泵排清运。同时加强对该区域周边的环境整治。

  濠江区澳士兰牧场租给东牧公司作为养鸡场,因养殖规模大,每天所产生的浓烈气味严重影响周边灯塔社区意新街道居民的日常生活,每晚在7点后气味最严重。

  经查:该公司名为汕头市东牧禽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蛋鸡养殖场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玉新街道燎原居委甜果石山脚澳士兰二期养殖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料仓、蛋仓、办公楼、食堂、鸡舍、晒粪场等。案件中反映的浓烈气味实为晒鸡粪时散发出来的气味。对该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企业妥善解决家禽排泄物处理工作,严禁晒鸡粪。

  潮阳区贵屿镇西美工业区排水站(灌田电排),污水直排练江,产生的味道很刺鼻。

  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贵屿镇政府及区环保、经信、工商、农业、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西美工业区”现为居民区,所指“排水站”为西美村排水泵站,主要功能为贵屿南阳片区用于汛期排洪排涝,水流排放入北港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存在污水排放入田现象,现场没有明显刺鼻的味道。贵屿镇政府已落实西美村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目前,该转办件相关调处工作已落实到位。

  潮阳区棉北街道白竹村(路口有路标)斜对面有一大型垃圾场产生异味扰民,垃圾场产生渗透液污染周边农田及水质。

  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区城管、环保、农业局及棉北、城南街道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场所位于棉北十二斗咸田低洼地,属城南街道管辖飞地;涉案垃圾场为“潮阳区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267.57亩,周围没有可耕种的农田。该垃圾填埋场于2016年2月启动升级改造建设,分二期实施改造,一期项目配套建设渗沥液调节池和渗沥液处理厂,于2017年2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二期建设正在进行无害化升级改造,计划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经了解,该垃圾填埋场场底及边坡均铺设了以HDPE膜为主的防渗系统,对渗沥液进行了有效地收集,通过以“生化+膜处理”工艺为主的渗沥液处理站对渗沥液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2017年2月26日起,该垃圾填埋场已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技术规范(CJJ93-2013)》进行运营和管理,稳定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50869-2013)》《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_2005)》Ⅰ级或Ⅱ级无害化处理要求。2017年7月6日汕头市环保局、潮阳区环保局组织专家对该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获通过。经区城管局核实,在填埋场启动升级改造建设以前区城管部门一直没有收到关于养殖池水质受污染的反映或投诉。现场检查时,该垃圾填埋场周边无农田耕种,未发现存在异味,未发现有垃圾废液污染水质的现象。潮阳区已落实区城管部门及属地街道履行环境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目前,该转办件相关调处工作已落实到位。

  潮南区政府往南方向2公里处一小溪叫“中港溪”,当地群众戏称为“黑龙江”,长期被周围附近的染厂污染,溪水已经变黑,臭味熏天。

  潮南区政府立即组织胪岗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胪岗镇委镇政府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责任,联合区环保、公安等部门立即开展对中港河周边环境的地毯式排查,发现2017年8月15日该镇查封的违法工场部分设备仍拆除不彻底,联合调查组已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拆除。下来,潮南区将按照练江整治方案和河长制关于河涌整治的要求,于今年底前完成中港河截污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结合陇田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一并启动建设,从而有效改善中港河水质状况。

  潮南区峡山街道东溪村排洪闸附近,每天早上8点至下午6点有大量的废土、垃圾运送到这里填埋,垃圾填埋在地下,表面覆盖着泥土以掩人耳目,严重污染练江水质,破坏附近农田。废土垃圾填埋的经营者是东溪村村民郑记武与村书记联合经营,按量收费。

  经现场检查:在峡山污水处理厂西畔(练江堤边,距离东溪村排洪闸约200米)有一地块堆放着大量的泥土以及少量的建筑废料。经东溪村委会干部确认:该地块为东溪村委会辖区范围,是一块偏僻又荒芜多年的低洼地。今年2月份,经东溪村委会同意,邻近道路施工建设单位将道路建设软基处理堆载后卸载的泥土运载到该地填放,村委会原本打算利用填放的泥土对低洼地进行平整后再耕种。后来村委会发现有个别群众利用早晚的时间往该地块偷倒一些建筑废料,村委会已落实人员对群众偷倒的建筑废料进行清运并加强日常监管。据反映,上个月,村委会已通知道路施工建设单位不要再往该处运载泥土,并在几天前开始着手清运建筑废料和平整泥土。目前,清运、平整工作尚在进行中,部分地方已完成复绿工作。街道已责令东溪村委会:一是加快建筑废料的清运和泥土的平整工作,并尽快进行耕种;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群众在辖区内乱堆乱倒建筑废料;三是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四是落实专人***督促,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龙湖区新溪镇金新路尾向右转500米左右有一关闸“金狮喉关”,向前200米左手边一羊毛衫染厂和龙湖区外砂镇蓬中迎宾工业区候工楼附近一羊毛衫染厂,这两家工厂没有厂名封闭式作业,每天晚上10点开始作业到凌晨5、6点结束,生产时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流,污水排放量估计每天达800至1000吨左右。

  经查:其中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狮喉关附近的印染工场检查时没有生产,无任何证照,无人员在场,主要设备有染缸12台、烘干机8台、离心机3台以及燃煤、燃生物质锅炉各一台。检查时工场内没有发现原料、产品,生产设备没有余温,初步推断该工场较长时间没有生产迹象,判断为废弃染厂。另一个染厂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中迎宾工业区候工楼附近的羊毛衫染厂。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主要设备有染缸17台、离干机4台、烘干机9台以及燃煤锅炉2台(型号分别是:DZL2-1.0-M、LSH0.98-0.7-M)。该染厂无任何证照,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污水直接外排。区环保分局现场对该厂的排污设备立即予以查封,并做进一步调查。区公安分局环保警察对在场的二名工人带离现场协助环保部门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龙湖区落实新溪镇政府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狮喉关附近的印染工场现场废弃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取缔工作,目前,群众举报反映的污染问题已解决。9月10日市环保龙湖分局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中迎宾工业区候工楼附近的羊毛衫染厂在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主体工程擅自正式投入生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对该厂排污设备已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该厂污染行为已停止。鉴于以上情况,案件处置组确认该案件已办结。

  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居委陈厝葛新元北7巷4号(门牌号)有一木材家具小作坊作业时(下午两三点至晚上十点左右)产生噪音、木屑以及挥发性有机气体。

  经查:该木工场主要从事木制家具加工生产,现场无生产。该工场有电锯1台、带锯机2台、锣机1台,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也未配套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检查时该工场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但未能提供建设项目环保报批、竣工验收手续。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9月9日龙祥街道向该工场发出立即停业整顿通知书,经9月11日龙祥街道工作人员和市环保局龙湖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案件举报地点的木材家具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作坊已停产并将生产设备搬迁。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龙湖区长平路东将军爷庙每天有大量的香客焚烧纸钱、香烛,产生的纸灰、烟气使周边空气受到严重的污染。

  经查:将军爷陵园历史悠久,现随着城市开发建设,周边出现住宅区,出现香客焚烧纸钱烟气污染扰民的问题。在区政府的多方努力下,将军爷陵园烟气治理工程一直以来有不断完善,2016年底至20017年初,已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陵园东北侧的小型焚烧炉及西南侧靠近住宅小区的小型焚烧炉,也是烟气扰民的主要污染源,已全部拆除;由区内专业园林绿化公司免费在陵园香烛架西侧的绿化带上加种密集叶树木,形成绿色防护带。陵园东北侧纸钱焚烧炉纸钱焚烧炉净化处理设施已完成改造,正常运作,对焚烧纸钱产生的烟气进行全面彻底的净化处理;在插香炉周围也建设了玻璃防护罩,隔绝焚烧香火产生的烟气扰民问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市环保局龙湖分局责令将军爷陵园管理组落实整改措施。经核实,近期,将军爷陵园管理组正在实施的烟气综合治理工程,一是拜亭前香烛烟气采用全封闭的隔罩,全面收集香烛烟气,将香烛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进陵园西南侧进行二级喷淋除尘去味处理,香烛烟气经处理后排放。二是将东北角小焚烧间烟气通过新设管道将废气连接进入原来已有的大焚烧间烟气处理系统,目前治理工程已完成。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龙湖区新溪镇北东村鹅蛋墩陈惠浩在干渠路与东兴路交界地搭建木屋子租给外地人拆解废旧电器,产生污水排入渠道,污染农田。

  龙湖区政府指派新溪镇政府调查处置,9月9日上午,新溪镇政府联合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干渠路东北侧的无名废弃电器堆放场进行检查,经现场调查:该堆放场主要从事废弃电器电子收购、贮存,作业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现场未见生产机械设备。检查时,该场有1名工人正在整理废弃电器,现场露天堆放有大量废弃电器及零配件,经营场所部分地面沒有防雨、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但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该场未能提供任何证照,检查人员已现场拍照取证。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对该案当事人在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干渠路东北侧贮存电子废物,未设置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作业场所不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违反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已立案调查。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于2017年9月14日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汕环龙违改字﹝2017﹞58号)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2017年9月14日,依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罚款2万元。鉴于以上情况,案件处置组确认该案已办结。

  1.龙湖区长平路将军爷庙焚烧纸钱污染空气;2.阳光海岸23号公共厕所污染金阳小学环境。

  该案第1项与第二批17号反映的情况内容相同,调查处置情况同上。(2)阳光海岸公厕是龙光房产公司开发楼盘时,按政府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该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汕头市环卫局,市环卫局按属地管理移交区环卫局管理。公厕规划建设在先,学校建设在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环卫设施受法律保护,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关闭、迁移等,鉴于该公厕是按政府规划配套建设的,是服务辖区群众的公共环卫配套设施,不能因为“避邻效应”而关闭或迁移。龙湖区环卫局对该公厕列入日常的质检范围,扎实做好公厕卫生管理工作,每日多次冲洗厕所,定期全面清理室外内环境,提升公厕管理水平,确保公厕无臭味、卫生整洁干净,公厕实行免费开放,服务市民。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澄海区东里镇东里村妈宫前住宅区老柑园路(即东里小学东北面路),有两家五金厂(无挂名)、一家通用印刷厂日夜噪声扰民,占路为厂,堆放危险废物,其中一家内有上百吨冲床,在横巷地下设有沉渣池、酸洗废水直排水沟。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企业为汕头市澄海区台佳摩托车配件厂、汕头市澄海区通用实业有限公司、陈炳烈(车床加工场)。其中,汕头市澄海区通用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樟东路,法人代表徐科一(国土证为“徐文龙”),主要从事印刷加工,该公司有合法用地手续,现场存在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建成投产的企业;汕头市澄海区台佳摩托车配件厂,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樟东路柑园工业区,法人代表徐汉良,主要从事摩托车配件生产,该厂有合法用地手续,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场存在临时建筑物,建筑面积约512平方米,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建成投产的企业,已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备案;陈炳烈(车床加工场)原为车床加工场,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上述区域3家工厂中,近二年已接到多次投诉。2016年区环保局接诉后,迅速采取行动对上述3家厂进行调处,其中汕头市澄海区台佳摩托车配件厂、汕头市澄海区通用实业有限公司在去年均已落实整改;2017年6月再次接诉,区环保局会同东里镇人民政府对上述区域3厂家再次进行检查并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3厂家生产时边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并依法对陈炳烈(车床加工场)责令其停止生产。9月9日现场检查时,汕头市澄海区通用实业有限公司没有生产,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建成投产的企业;汕头市澄海区台佳摩托车配件厂环保手续完善,现场正在生产,检查时未发现酸洗工序,该公司有配套滚桶清理产品毛刺工序,有少量废水产生,环保部门现场对该工场进行噪声和废水监测;陈炳烈(车床加工场)已经搬迁,设备全部清除。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作出如下处理:1.区住建局依法对汕头市澄海区台佳摩托车配件厂进行立案查处;2.区环保局依法对汕头市澄海区台佳摩托车配件厂进行立案查处。3.东里镇人民政府责令通用印刷厂、台佳摩托车配件厂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断水断电,查封相关设备,同时责令其三个月内自行搬迁。区根据阶段性情况,制订整治实施方案限期跟进整改落实。

  龙湖区鸥汀街道蔡社居委中心街18号蔡桂锐养猪屠宰场,因每天凌晨3到5点在进行屠宰,废水直排河里,废弃物乱丢,臭味冲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

  经查:案件中投诉的养猪场是蔡桂锐经营的散养点,当事人利用自己老房场地,围建一个养猪栏,检查时有猪只10头,门楼间建有土灶1个,用于蒸煮猪食,有简易管道引高排放烟气。检查时现场没有屠宰,据蔡桂锐称,其养殖少量猪只补贴家用,有时屠宰猪只自己食用,并无对外经营。平时清洗猪只和清洗场地的废水排入村内下水道。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经研究,案件处置组形成初步处置意见,由鸥汀街道对养殖主蔡桂锐发出停业整顿通知书,责令蔡桂锐不得在该址从事猪只养殖行为,将围栏内剩余猪只搬迁并拆除养猪栏等设施设备,避免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经鸥汀街道工作人员9月15日再次现场核实,蔡桂锐已经完成对剩余猪只的搬迁,并正进行养猪栏等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龙湖区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小区23幢104-107老舍茶楼,名为经营茶楼,实际经营私房菜餐饮,每天晚上5点到8点多油烟排入小区,投诉者反映茶楼经营者知道省督察组来汕头,这些天已停止营业。

  经查:案件涉及地址原为汕头市龙湖区尚海轩饮食有限公司,该司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已经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并已完全改正(注销工商营业执照、退租场地)。现该址为茶楼经营,全称为汕头市龙湖区老舍茶楼有限公司,该司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7MA4UT8BD87)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材料,经营茶楼服务项目,所在场所为住宅楼沿街商铺,面积约200平方米,共设二层,其中一楼为接待吧,二楼设有包厢5间;一、二楼之间有夹层为厨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厨房内未发现有产生油烟废气的大灶等厨房设备,检查时没有经营。执法人员已要求该茶楼的经营者不得在该址设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厨房内未发现有产生油烟废气的大灶等厨房设备,检查时没有经营。执法人员已要求该茶楼的经营者不得在该址设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市民投诉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23幢楼下黄厝围处的臭水沟是属于黄厝围沟的一渠段,反映的情况属实。市民投诉龙湖区中山路尾黄厝围沟工程臭味严重,影响周边“万豪南湾”住户日常生活,该情况属实。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将黄厝围沟作为市的重点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该工程总投资1.9亿元,主要通过对黄厝围沟两侧加固、截污,将污水引进污水处理厂,并引入新津河水进行冲污等措施,从而达到治污治臭的效果。黄厝围沟综合整治是采取分段施工,从上游往下游进行建设,下游段尚未进入施工,施工中需进行断水围堰,虽有布置导流措施,但由于上游来水明显减少,加上近期天气炎热加重水体黑臭程度。龙湖区水务局对举报案件的问题已经全部调查了解,臭味问题虽未能立即得到解决,但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龙湖区水务局正按照《汕头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与《龙湖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工作计划表》的要求与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并落实龙湖区水务局为责任单位,责任人为局长谢彦如。同时,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指导协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工程进度,加大沿线相关街道(镇)推进工程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作力度,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管线迁移工作。进一步加大人力、机械设备和施工物料的投入,全面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另外,正加紧与参建各方研究调整施工方案,对“万豪南湾”段先进行施工,尽快解决市民投诉问题。该案件确定办结。

  澄海区盐鸿镇上社乡亭对面往北500米东方锆业,每天凌晨2点至4点时段向上空排放各种颜色的气体,气体带有很刺激的气味,附近居民怀疑排放的气体含有剧毒。

  该案与第一批8号反映情况内容重复,澄海区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组对东方锆业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车间仍全面停产,正在加紧整改中。澄海区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要继续落实巡查监管责任,确保停产期间的环境安全。

  投诉1:澄海区东里镇东里桥头往东方向约150米平丰废品回收公司,已经营十多年,该公司没有环评手续,大量回收废铁,废旧汽车、摩托车电池,大型压铁机械作业时发出的噪声,这些都严重威胁着附近第四中学师生和住户的健康安全。举报者反映省督察组来汕检查工作,该单位已将废旧电池搬走。投诉2:澄海区东里镇东里桥头向前100多米平丰废品回收公司该公司没有环评手续,回收废铁,油罐、气罐、废电池(可能已经搬走了),存在安全隐患,大型压铁机械作业时发出的噪声。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的投诉1和投诉2为同一经营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东里平丰废品回收经营部”,位于东里镇国道324线号,经营者为林福平,有合法用地手续,占地约5100平方米,现场建设有一处钢结构厂房,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销售金属材料,加工五金制品、五金工具、塑料制品。该企业于2001年11月15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许可回收废旧物资;2008年11月29日向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东里边防派出所登记备案,备案经营范围包括废品代购;2012年4月9日在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再生资源电子备案系统完成登记备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2年4月9日出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2017年5月18日,区商务局出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该公司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手续;该经营部是2005年由中国农业银行澄海支行在澄海人民法院拍卖澄海市强力绳缆总厂时购买的,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该经营部于2017年7月受到群众的举报投诉,区环保局对其进行检查时未发现有非法处置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的情况,但该经营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区环保局依法对其立案处罚并责令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经营部已经与咨询单位签订合同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到转办案件后,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经营部没有经营,液压器械没有运行,存放有少量液化石油气罐和已压好的煤油桶,未发现经营部存放点内有涉及危险废物的废旧汽车、废电池等;存在安全警示标志缺乏,配电箱前堆放杂物、货物,部分应急通道堆放货物等安全隐患。9月15日接件后,我区再次组织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经营部没有经营,配套的液压机械没有运行,现场未发现储存油罐、气瓶及对人体有害的废品。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对该经营部作出如下处理:1.区环保局依法对其立案处罚并责令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该公司行政处罚已履行,9月14日已结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2.东里镇人民政府现场责令该经营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加紧相关环评手续。4.区安监局现场要求该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9月14日经复查,该厂已在限期内落实整改措施。

  潮阳区西胪镇陂头村林俊荣石材厂,占地20多亩,主要生产墓地用的石材,作业时间从早上6、7点开始至晚上11点甚至更晚,生产时产生的灰尘特别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群众的生活。

  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西胪镇政府及公安、环保、工商、国土、规划、林业、安监、工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林俊荣石材厂为陂头兴华石材厂,于1996年12月3日由投资人林俊荣创办;主要从事花岗岩石板材来料加工;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生产设备有十六台切割石机;配套污染治理设施,采用水喷淋除尘和隔音设施,除尘水经循环利用,没有对外排放;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已停产多日,没有人员作业;产品为现代建筑配套用石,没有发现墓地用石。潮阳区已落实西胪镇政府继续加强对石材加工厂的***监管,确保该厂停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全方位开展地毯式清理、清查,严厉打击污染行为。目前,该转办件相关调处工作已落实到位。

  潮阳区和平镇五和村,胪岗镇下游的河段,因上游沿岸有很多拉链厂、印花厂、印染厂、化工厂,这些企业排放污水,导致下游的水质严重受污染。

  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和平镇政府及区水务、环保、工商、国税、地税、消防、公安、安监、质监、经信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转办件提到涉案地点和平镇五和社区是纯农地区,居民主要以种植水稻、莲藕、养鱼为主;该社区在日常的巡查中也未发现辖区范围内有拉链厂、印染厂、印花厂、化工厂等违法排污企业作坊。现场检查时,中港河和平镇五和社区河段未发现有拉链厂、印染厂、化工厂等违法排污企业或作坊,河段两侧主要是村民居住区和农田。据附近村民反映,该河段水质经常性发黑发臭,有时河水会变红色,是上游潮南区洗纱厂等企业排放工业废水所致。潮阳区已落实和平镇履行环境网格化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潮南区经联合调查组核实,该件与第二批13号反映的情况内容相同,并案处理。

  潮阳区胜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纸板,尚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情况下非法生产。

  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金浦街道及区环保、发改、经信、公安、国土、规划、安监、质监、工商、国税、地税、消防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潮阳区胜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更名,现址工商注册名为“汕头市胜贤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工、销售纸制品、纸板、纸箱;主要生产设备有:高速瓦楞纸板生产线三条、全自动制浆糊系统CQJ-1600一台,搅拌制浆桶8个,纸板箱抗压强度试验机一台,燃煤锅炉6T、10T各一台;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手续,已于2017年9月8日被潮阳区环保局立案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没有生产,没有生产工人,锅炉没有温度。区经信局检查发现,该公司纸板生产设备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需淘汰的设备和工艺,不属于经信部门需监管的落后产能。区安监局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个别开关电箱已老化,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区质监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及特种设备主要是2台燃煤蒸汽锅炉:①型号:SZL10-1.25-AⅡ,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0***3;②型号:DZH6-1.25-AⅡ、P,使用登记证号:锅粤DD0319。2台燃煤蒸汽锅炉涉及淘汰改造时限均为2017年12月28日。其中,锅炉(锅粤DD0***3)已于2017年6月5日申报锅炉改造告知并于2017年8月10日通过了监检,使用登记正在办理中;锅炉(锅粤DD0319)已于2010年8月办理了报停手续,至今尚未落实淘汰改造任务。区消防大队检查发现,该厂房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厂房、锅炉房耐火等级不足等火灾隐患。区环保局依法启动立案处罚程序,拟对其处以行政处罚人民币3万元罚款。金浦街道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停产措施落实到位。区安监局依法落实该公司在重新投产前完善配置相关安全设施。区质监局继续扎实推进淘汰改造工作。区消防大队依法责令该公司落实改正,依法进行处罚。

  潮阳区谷饶镇华光乡张浩然染带厂在9月8日收到督查信息将生产设备搬走,9月9日相关部门去查不到该厂生产。

  潮阳区包案领导已组织谷饶镇政府及区环保、经信、工商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场所位于谷饶镇华光社区前进路,经营者为张浩然。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共有3层生产车间。其中,1楼没有生产设备,但有定型生产的痕迹;2、3楼正在从事织带加工生产。现场未发现其他污染源。经镇干部和华光社区干部证实,8月28日谷饶镇政府在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时,发现该场所1楼存放3台圆筒定型机,但没有生产,现场责令业主张浩然自行拆除定型设备,随后该场所业主张浩然在社区干部的监督下,按要求自行对3台圆筒定型机进行拆除,但由于设备体积较大,拆除后无法一次性搬离现场,只能陆续搬走。9月9日,区联合调查组再次到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一楼设备已基本清空,现场未发现其他污染源。9月9日,联合执法队已现场责令该场所停止生产,并责令经营者按相关规定申办环保手续。区环保局已依法启动立案处罚程序,拟对其处行政处罚人民币10万元罚款。谷饶镇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场所停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继续对华光社区生产场所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潮南区司马浦镇下店村信达公司右边的一栋楼,该楼三楼做印花行业,作业时废水直排地面,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潮南区立即组织司马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查,该工场位于潮南区司马浦镇下店路旁,属司马浦镇大布居委管辖地界,工场为一幢3层“U”型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第三层主要从事服装、针织品印花加工项目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手工印花床16条(共400米);该工场自行配套有简易小型污水物化沉淀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工场印花车间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通过管道汇入沉淀池后,经简易处理后通过楼侧面管道直接向市政管网排放。监测站技术人员在该工场排污管口提取水样送检,经监测,水样不达标。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现场对该工场负责人带走协助调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及司马浦镇城管办现场组织供电部门强制切断该工场供电线路。区环保局已对该厂设备进行查封并立案处罚,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也已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3人。现场原材料和生产设备已全面清空,该工场被彻底取缔。

  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下东浦圆通快递后面的一破铁皮房(即下东浦幼儿园隔壁)内的绣花机24小时作业产生噪音扰民。

  潮南区立即组织峡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查,被投诉的工场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下东村新沟下(即下东幼儿园旁边),工场为铁皮搭建的临设,面积约300平方米,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吴茂旭,主要从事电脑绣花项目生产,生产设备有:电脑绣花机13台(含1台样品机),该工场没有配套减震降噪措施。现场调查时,该工场没有生产。执法人员及峡山街道办事处现场组织供电部门切断该工场生产三相电源,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拆除工作正在开展之中。联合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工场:不得从事违法生产行为。并要求下东村干部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生产污染扰民。

  潮南区仙城镇深洋社区在苗苗幼儿园对面的稻田边上,有一个无挂名印花厂,生产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染附近农田。

  潮南区立即组织仙城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查,该印花工场位于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深溪社区深洋村,工场为四层钢筋混凝土建筑楼房,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据深溪社区干部证明,该工场业主刘健民),主要从事服装裁片印花项目生产,印花工场位于三、四层,主要生产设备有约20米长手工印花床11条。该工场未办理任何行政许可手续,没有配套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印花工场没有生产,但印花冲洗废水正经工场二楼简易沉淀池沉淀后通过PVC塑料管道向西边沟渠排放。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工场供电箱实施查封。现场原材料已全面清空。

  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埔村跟莲塘村中间的中港河长期被位于上东圃跟莲塘村交界大路边的上东浦染厂和喜达兴染厂长期排放污水污染。

  潮南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经信局、质监局,峡山街道办事处、两英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核实,该交办件涉及4家染厂,分别为“汕头市潮南区东兴染织厂”、“汕头市潮南区合兴染织厂”、“汕头市灿兴织染有限公司”、“汕头市喜达兴实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印染行业污染整治》中区政府核定的拟保留企业,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现场调查时,4家企业车间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巴氏槽排放口有废水外排,未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偷排漏排生产废水等违法排污行为,区监测站技术人员现场对该4家企业排放口排放的废水进行取样检测。区质监局检查核实,4家企业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的特种设备均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区经信局检查核实4家企业不存在落后产能设备投入生产使用。联合调查组现场要求该4家企业要加强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确保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潮南区雷岭镇南溪村村口苦埔场有一个养猪场,面积约有2、3个足球场大,距离南溪小学不够200米,目前仍在扩建,养猪场产生臭味、将猪粪猪血直接排入溪中,水体受污染严重。

  潮南区立即组织区畜牧局、国土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和雷岭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查:被举报的“养猪场”位于潮南区雷岭镇南溪村苦埔农场,处于适养区,(据南溪村干部证实,该处距离南溪小学约300米,地处南溪小学下方、南溪下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姚志鹏,主要从事生猪种养项目,于2009年7月正式建成投产,占地面积32663平方米,建设猪舍11间。该司种养场设置有雨污分流管道,配套建设日400吨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沼气发电机,产生的尾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引高排放、沼液再排入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周围绿化树木施肥。已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及竣工保护验收手续,并领取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打造规模化、国际化的绿色德兴品牌,正在进行污水处理改造升级,新建设一座工业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施工(据村干部介绍:群众举报关于该场仍在扩建应该就是此处),该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编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汕头市环保局批复《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未发现该司进行猪舍扩建行为,也未发现有猪粪猪血排入溪河,溪水外观较为清澈,执法人员现场提取溪水水样送检。联合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司负责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生产过程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运行;并落实雷岭镇、南溪村要按网格化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该场巡查监管,防止产生污染扰民。

  金平区大学路叠金工业区南侧后面(吊瓜岭)有2家沥青搅拌站,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每天凌晨或晚上、周六周日等时间作业,作业时散发出的气味令人难受。

  金平区包案领导带队,由鮀莲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环保金平分局、区城管局、鮀南派出所,一同对以上两家沥青搅拌站进行查处。经查:两家搅拌站分别为华辉沥青搅拌站和盈和路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中华辉沥青搅拌站地产权属于鮀莲街道大场社区居委会,检查处于停产。盈和路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地产权属于市环卫局,到场时该搅拌站正在作业。9月12日汕头市华辉沥青混合料有限公司已将相关执照证件报送鮀莲街道办事处,汕头市盈和路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相关执照证件还未送到街道城管办。9月12日,金平区公安分局协助查实两家沥青搅拌站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当晚,环保金平分局连夜约上两家负责人到鮀莲街道办事处对两家沥青搅拌站下达《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9月13日,环保金平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对两家沥青搅拌站进行执法检查,两家沥青搅拌站处于停产状态。环保金平分局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已查实的两家沥青搅拌站违法事实进行依法立案查处。9月14日鮀莲街道城管执法队对涉事两家企业进行巡查,巡查时该两家企业处于停产。该案反映作业时散发出的气味令人难受问题已得到解决。下一步,鮀莲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对以上两家沥青搅拌站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环保金平分局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龙湖区中山中路263号“万豪南湾”住宅区1幢对面濠江区华能电厂,日常装卸煤时煤灰颗粒飞散严重。

  “万豪南湾”小区外围东侧有一条名“黄厝围水沟”(儿童公园隔壁)流经,臭味严重。

  澄海区凤祥街道南港村南港管区东面有一家铝氧化工场,生产时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农田、灌沟,严重污染农作物。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工场为王建忠(铝氧化加工场),位于澄海区凤翔街道南港居委会二联垃圾场旁,面积约0.9亩,临时建筑物面积200平方米。负责人为王建忠,主要从事铝氧化和着色经营活动。经查,该宗地符合凤翔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查无合法用地手续;生产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不到位,无配备消防器材,且车间电线乱拉乱接不规范;现场存在铝氧化生产线和着色桶等加工设备及原料,检查时没有生产。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作出如下处理:1.区国土局对违法用地者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2.区环保部门联合凤翔街道对该加工场进行断电、查封,并要求该工场负责人到局配合调查,并将依法对其立案处理。3.区安监局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依法予以查处。5.区住建局已对其立案处理。我区根据阶段性情况,制订整治实施方案限期跟进整改落实。

  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岗路路通水泥厂凌晨3、4点,早上5点***泥车还在运输,产生噪声,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的“路路通水泥厂”为汕头市澄海区路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制造,建有一幢五层建筑物。该企业用地属一类工业用地,建设总面积为6.317亩,有办理环评、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检查中,该企业正在生产,配套模块式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座、生产线套及一批物料输送设备。区交运局、公安分局对现场三辆水泥搅拌车的道路运输证件和其他车辆证件以及驾驶员逐一进行检查,证件齐全,尚未发现交通运输违规行为。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如下处理:1.区住建局已向业主发出《调查通知书》,要求业主于9月14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该局接受调查;2.区环保局、莲下镇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生产管理,企业和车主要守法经营,并将继续加大执法力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区交运局告知企业,一经发现违规车辆,坚决严厉查处。

  潮阳区贵屿镇南阳西美工业区电排有一家生产塑料切粒的工厂,生产时产生的甲醛污染空气,产生的废水污染环境。举报者反映,9月8日举报过,昨天有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但找不到准确的地点,该工厂目前已将生产原料、生产设备撤离厂区。

  潮阳区包案领导带队,组织贵屿镇政府及区环保、经信、工商、农业、水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转办件展开现场调查。经查,贵屿镇南阳西美工业区排水站周边有一废厂房,该厂房场地权属为西美村,租期至2018年底,但该厂已于2015年迁移到园区生产。经供电部门核实,该厂已于2015年底落实三相电断电措施,只保留居民用电线路。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无生产经营、无设备、无原材料,现场没有闻到异常味道。潮阳区已落实供电部门及贵屿镇政府对该工厂的三相用电线路进行清收。区工商、环保局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不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金平区博爱路5号“广场花园”住宅区旁边“嘉乐烧烤店”(博爱路3号)天天在门店后面的空地上摆设烧烤架进行食物烧烤,大量的油烟严重地影响了该小区住户的健康,烧烤时间集中在晚上11点至凌晨1点左右,周五、周六、周日晚上时间更长,烧烤的量更多。据投诉者反映,该店有排烟设施,但经常关闭,排烟设备只是摆设,为了应付检查。

  金平区大华街道会同区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局、崎碌派出所、大华工商所、大华行政执法中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各司其职到场调查处理。经查,“嘉乐烧烤”店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海滨广场东侧工艺大楼101号房之七,该店两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其店内厨房设有烧烤柜2台、煤气烤炉1个、排烟净化一体机3台,且排烟净化一体机处于工作状态。该店进行烧烤作业时,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烟净化一体机净化处理后,进而引至其4楼天面的水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但现场该厨房内没有封闭作业,部分油烟废气经厨房窗户设置的排气扇向外排放。另外,由于“嘉乐烧烤”店无设置可通往后面空地的后门,执法人员随后通过隔壁商铺的后门进入原工艺大楼后面空地,现场无发现投诉人所述的“在门店后面的空地上摆设烧烤架进行食物烧烤”的情况。在调查期间,该店经营者称其经营时并无在后面空地摆设烧烤架进行食物烧烤。在执法人员走访了解邻近商铺时,邻近商铺均亦表示“嘉乐烧烤”店没有在门店后面空地上摆设烧烤架进行食物烧烤的情况。9月13日,区环保分局对“嘉乐烧烤”店下达《关于责令汕头市金平区嘉铭餐饮店(经营者:陈嘉铭)停业整顿的通知》,要求该店停止餐饮服务(烧烤)项目的经营并进行整改,对厨房进行封闭作业,店内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净化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才能进行经营。同日,大华街道落实大华行政执法中队到场复查,“嘉乐烧烤”店处于停业关闭状态。该案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金平区金砂街道金砂东门大路2巷26号有一家制作凉拌的店,每天不定时制作凉拌排放油烟,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导致臭味散发。

  金平区金砂街道牵头会同区环保金平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城管局、公安金平分局金砂派出所及金砂工商所等部门联合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交办地址没有生产经营行为,现场发现金砂东门大路西2巷26号1座居民宅,室内放置雪柜两个、不锈钢桶三个,室外装有排气管,现场没有发现生产排污现象,也没有异味。经联合执法组现场调查后,已责令当事民宅主人立即自行拆除排气管,自行清理堆放于室内与生活无关的杂物,消除安全隐患。9月12日再次到场查看,当事民宅主人已拆除排气管,室内杂物也已清理干净。

  龙湖区新溪津东路七合小学旁边的永汉副食品加工厂,生产鱼罐头,生产时产生的油烟、废水特别臭。

  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存在已有较长时间没有生产的情况。据现场负责人称,因修路等原因已近一个月没有生产,该厂主要生产加工咸鱼产品,购进的原料鱼是经过粗加工后的雪藏保鲜鱼,鲜鱼清洗鱼肚、加盐腌制成咸鱼等工序外包外单位加工,该厂只进行油炸和包装工序。该厂有建立健全车间清洁制度,加工处理咸鱼后,场地即时清洗,清除异味。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鉴于以上情况,案件处置组确认该案已办结。

  龙湖区龙都幼稚园(靠近翠英中学,海关宿舍隔壁),该幼稚园的食堂烟囱在每天做饭时间大量排放油烟,油烟味道很难闻,令附近的住户很难受。

  经核实,该件与第一批5号反映的情况内容相同,并案处理。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龙湖区中山东路“万豪南湾“住宅区住户投诉这段时间在家里经常能闻到燃煤的味道,并且华能电厂的烟囱经常飘散出来的煤灰使家里蒙上一层灰。小区旁边“黄厝围沟”经常散发着难闻的臭味。

  经核实,该件与第三批3号、第四批2号二项反映的情况内容相同,并案处理。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龙湖区星湖城20幢小区北面有一些小工厂,每天不定时排放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最近几天强烈。

  经查:龙湖区环保督察案件联合执法队联合珠池街道和当地居委,联系到星湖城投诉人并在他们的指引下对案件中“龙湖区星湖城20幢小区”北侧工业区内生产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星湖城北侧的工业区为历史上形成的工业聚集区,随着城市开发建设,南侧的工业区已改造形成现在的星湖城住宅区,北侧的旧城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造成目前工业区与住宅区混杂的现象,工业区内企业生产时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经排查,在投诉人反映的龙湖区星湖城20幢小区周边共有汕头市龙湖区嘉文针织有限公司、龙湖区逸帆纸塑厂、龙湖区金骏马汽车维修中心,车博士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东汕汽车服务中心、嘉得富化工厂有限公司和金穗厨宝厂等6家工厂及汽修美容店,初步判断气味来源为“汕头市嘉得富化工厂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金骏马汽车维修中心”等2家企业。9月13日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向汕头市嘉得富化工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汕环龙监﹝2017﹞213号),责令该司生产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市消防支队龙湖大队对该司涉嫌存在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三个仓库进行查封。9月13日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向汕头市龙湖区金骏马汽车维修中心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汕环龙监﹝2017﹞211号),责令该汽修中心改正未依法备案汽车焗漆经营项目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汽修中心已停止焗漆房的使用,正组织人力对焗漆房进行拆除。举报件中的气味扰民问题已得到解决。鉴于以上情况,该案件确认已办结。

  澄海区上华镇龙美村金森洋化工厂因生产过程产生难闻气味,气罐埋于工厂地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希望能彻底取缔该厂。东林头村居民在韩江周边养殖家禽,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排泄物流进韩江,严重污染韩江水质。

  (一)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企业为汕头市金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澄海区上华镇陇美工业区,主要从事涂料及树脂生产。近年来,金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气味多次受到投诉,经上华镇协调,该公司承诺将树脂生产线日上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树脂车间生产设备部分拆除,配套的供热导油管已拆除,油漆车间的环保设施方案正在设计中;地下原料罐主要用于配套树脂车间生产,一直处于停用状态。目前基本已清空。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作出如下处理:1.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区安监局对地下原料罐是否清空及存在安全隐患进一步技术认定。3.上华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按承诺落实各项措施。(二)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养殖点原为东林头村老灰窑地,由村经联社租给东林头村村民洪友庭(养殖户),占地约1.3亩,现饲养有母鸭1000多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排泄物流入韩江。针对以上情况,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能作出如下处理:1、在9月12日现场调查核实的基础上,13日上华镇政府向养殖户洪友庭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养殖点的迁移、拆迁工作,同时联合东林头村干部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并落实专人***督促;14日上午,上华镇政府工作人员继续到现场做养殖户思想工作,养殖户洪友庭称其已联系到商家,将于下午开始销售种鸭,镇工作人员将密切***事件进展。15日上午,上华镇政府继续派员到现场***案件整改进展情况,该养殖点家禽已出售及转移了一半,养殖户也表态称将从下午开始对养殖点违规搭建物进行自拆,同时继续做好余下家禽的转移工作。2、13日,区农业局加紧整理制订相关技术方案供养殖户参考;14日继续加强同上华镇综治办的沟通,严密***家禽搬迁转移工作,向养殖户提供母鸭转移主要技术措施,尽量减少转移应激。15日,区农业局继续派员到现场指导家禽转移腾退工作。3、上华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家禽养殖点相关构建(筑)物的拆除工作,要求必须在2017年9月17日下午4点前完成。4、区水务局作为案件牵头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按照河道堤防专项整治和落实环保督察案件的工作要求,继续***案件整改进展情况,确保该案件整改落到实处。15日下午局分管领导将到现场督促自拆工作。

  澄海区东里镇第二工业区穗丰化合肥公司大门左边直走10几米,十字路口右拐,走到这条路的尽头的左手边,有一家无挂名的小作坊,每天中午排放臭气,污染环境。

  经查,转办件中提到涉案企业马延彪二料加工场,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南社第二工业区,主要从事塑料二料加工经营活动,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建筑物为铁棚面积约1500平方米,该宗地有合法用地手续。现场检查时,配套流料生产线条及相关生产配套,有配套废气集中水喷淋引高排放装置;现场发现消防栓前堆放杂物,原料货物乱堆放等问题。针对以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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